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相关单位: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5月27日召开,会期一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会议地点 常委会会议定于5月27日在行政中心多功能会议室(0343)召开。 上午会议 8:30—12:00; 下午会议 14:30—17:30。 二、会议日程 5月27日上午8:30 1.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 2.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报告的会议纪要落实情况的报告; 5月27日下午14:30 3. 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经开区融资议案的报告; 4. 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的报告(书面汇报); 5. 通过会议纪要(草案)。 三、参加会议人员 1. 出席人员: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 列席人员:市人大常委会副县级干部,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政府办主任,经开区、水府示范区负责人,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科经局、气象局、农业局、商粮局、教育局、财政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卫计局、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融资和债务管理中心主任,交警大队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成员,人大常委会农产品质量安全调查组成员,环保协会负责人 ,市人大各办委副主任及部分市人大代表。 3. 特邀人员:编委办主任。 四、有关要求 1. 请相关部门准备好会议材料于5月23日上午10:00前送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 请湘乡电视台、中国湘乡网做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3.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根据会议建议议程,提前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审议准备工作。 4. 请与会人员准时到会。
湘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5月20日 |